用對的方法 綠鬣蜥移除策略出爐 中央地方合作 擴大移除行動不中斷。
有關外來入侵種綠鬣蜥之移除,中央農業部林業保育署雖已於113年 11月22日邀集相關地方政府研商並訂定移除精進策略;農業部亦進一步於12月5日成立「綠鬣蜥移除應變小組」統籌指揮和跨機關分工協調,然外界仍有諸多訊息未符事實,特予說明澄清如下:
一、林業保育署11月22日召集地方政府商討綠鬣蜥移除精進策略,主要在商討如何改善現有盲點以有效控制並移除綠鬣蜥,訂定之精進策略包括增加移除團隊及積極運用槍枝等高效工具;移除行動不能因年度交接而中斷;為避免移除團隊集中於提供較高移除費用之縣市,協調各縣市訂定一致之移除費用,僅依據專家意見針對具繁殖力之成年蜥蜴微幅提高移除單價,以更有效抑制綠鬣蜥族群成長,其餘單價並無調整,未有所謂「重賞」之情事。
二、有關源頭管制,林業保育署早已於104年6月起禁止綠鬣蜥輸入,阻斷其輸入源頭;自109年9月起更進一步將綠鬣蜥公告為「有危害生態之虞非我國原生物種」,要求已飼養者辦理註記與登記,並禁止其再予繁殖。若飼養未登記或已登記卻私下繁殖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處罰。
三、除林業保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移除行動外,農業部亦於12月5日成立綠鬣蜥防治應變小組,成員除林業保育署外,更從通報、移除、監測三大面向,納入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農田水利署、農村水保署,農糧署、農業試驗所及農業改良場等農政機關與試驗單位,整合全部資源並依專業職掌與轄區明確分組分工,提升綠鬣蜥通報、監測與移除成效。
113年11月22日新聞稿內容:
「綠鬣蜥移除精進策略出爐!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22)日邀集地方政府、學者及民間專家,了解移除工作瓶頸,達成應更擴大移除量能、使用高效能工具、移除需持續不能中斷等多項精進共識。林業保育署在農業部支持下,除了將寬籌經費擴大對地方政府的補助,也將另組綠鬣蜥移除團隊,與地方共同協力,並進行必要的行政協調。此外,也設定移除目標,每個月檢討並對外公布。會議除聽取地方政府反映綠鬣蜥移除所遭遇的問題,也針對近來外界提醒移除行動每因新舊年度標案並未銜接導致數月移除空窗期、部分縣市交界區域成為三不管地帶、軍營等禁制地區成為族群庇護溫床、應讓更多有意願者參與等意見深入討論,會議獲致之移除精進策略及重要原則如下:
一、在無公安之虞情況下,應積極使用空氣槍等合規槍枝與高效工具。
二、地方政府委外移除綠鬣蜥之標案,應擴大移除人力及移除區域、或委託多家專業團隊共同執行,提高移除量能與覆蓋率。
三、對於三不管地帶、軍營等禁制地區,林業保育署將進行跨機關及部門協調,與地方政府共同移除。
四、委外移除標案,應善用政府採購法規定,於契約增加可跨年度的擴充條款,使移除工作不至於因新舊年度計畫未能銜接而中斷。
五、除標案委託專業團隊或業者外,請地方政府開放個人或團體於接受訓練後發給識別證,共同協助移除。
六、林業保育署將另組綠鬣蜥移除團隊,機動協力各縣市政府移除。
七、針對具繁殖力之成蜥(吻肛長30公分以上)應加強移除,始能更有效阻絕綠鬣蜥族群擴大,故酌予提高移除費用。
八、設定全國及各縣巿應移除之綠鬣蜥數量目標,每月檢討並公布。
九、綠鬣蜥入侵是因人為管理失當所致,為避免更嚴重的生態與產業危害,移除是必要的作為,提醒大眾不應因此污名化綠鬣蜥,或於移除過程施加非必要的痛苦,地方與中央政府將會持續宣導。有關綠鬣蜥之移除建議單價,經討論後達成應全國一致的共識,委託專業廠商之移除因含後續屍體處理費用,給予較高單價,成蜥(吻肛長含30公分以上)每隻500元、未達30公分每隻200元;完成受訓參與移除之民眾給予成蜥(吻肛長含30公分以上)每隻250元、未達30公分每隻100元之獎勵,除現金外亦可提供等值之禮券或農產品。林業保育署特別指出,該署將比照埃及聖䴉模式組成移除團隊,投入各縣市協助移除綠鬣蜥,中央、地方共同結合民間力量攜手努力,找出對的方法,全面且持續不中斷的行動,絕對可以盡快控制綠鬣蜥族群。林業保育署呼籲,農業部已公告禁止飼養、繁殖綠鬣蜥,民眾切勿私養,以免觸法,若發現疑似違法繁殖情事,請撥打巿民專線1999,或林業保育署24小時專線0800-000-930通報。」
(記者:張英傑/農業部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