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新店捷運總站外廣場於今26日9時52分發生借10元不借而拿刀傷人事件。
劉嫌供稱兇刀丟棄於捷運站外廁所垃圾桶內-圖/新店分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於今日早上約10點時間,接獲報案表示,有男子持刀傷害情事,經員警到場了解,涉嫌人劉男與被害人高女疑有糾紛,高女(61歲)背部有2處約1公分傷口意識清楚,經通報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將其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救治。
警方於捷運站外廁所垃圾桶起獲兇刀一把-圖/新店分局提供
警方依法將涉嫌人劉男(67歲)依傷害他人身體罪嫌當場逮捕,員警逮捕時聞到劉男身上有濃濃的酒精味道,經詢問劉嫌為何事情傷人,劉男表示,因為女的要跟他借10塊錢,劉男不願意,然後女的就生氣,劉男也避重就輕說,他酒醉斷片不知道發生啥事。另經劉男供述,其作案刀械丟於捷運站外廁所垃圾桶內,警方依述尋獲摺疊刀具1把。
(記者:陳品綸/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