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擔服巡邏勤務時,20 日凌晨於民生東路一段上,見一自小客車併排臨停,當時員警立馬覺得該車駕駛有些不安,故上前攔查,過程中聞到駕駛(張男、74年次)身上散發出濃厚的酒香氣息,立即對其實施酒測後酒精測定檢測值為0.25mg/l,涉犯公共危險罪,全案詢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無論是在何種情境下,酒後駕車都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絕不可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酒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記者:陳品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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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
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