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在日前接受節目專訪時表示,9日行政院會將通過「打詐新四法」,讓執法單位有更多法律工具,舉凡鉅額詐欺加重罪,未來只要涉及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詐欺,刑責從3年起跳,最重10年,同時有條件放寬GPS、M化車等偵查科技手段。
網路節目《齊有此理》7日釋出專訪內容,羅秉成透露,為了強化打詐力道,行政院會9日將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立法及修法草案,讓執法單位有更進階的法律工具,加速打詐腳步。
羅秉成表示,草案除要求金融、電信、網路業者的防詐責任與義務外,也提供業者避風港跟免責條款,避免後顧之憂。他解釋,詐騙投資廣告依然有付費,為避免業者不敢下架,草案訂定相關條款,業者若接獲政府通知,就應該要下架詐騙投資廣告,後續責任將由國家負責,同時,業者若是配合政府辦案提供資料,也可免除保密義務。
羅秉成也說,為了嚇阻詐騙,也加重懲詐力道,草案訂定鉅額詐欺加重罪,未來涉及1000萬元以上的詐欺,刑責3年起跳,視情節最重可以關到10年,等於騙越多、關越久。
另外,只要3人組成詐騙集團行騙,將加重其刑1/2,同時,假釋部分引入「三振條款」,3次涉犯詐欺入獄者,未來不准假釋。
羅秉成也提到,目前犯罪集團大肆利用通訊軟體等犯罪,「歹徒已經開遊艇,你還在游泳」,因此現行警方許多科技偵查手段必須跟上,未來包含「M化偵查網路系統」、GPS、M化警車、熱顯像儀等科技偵察設備,都將規範可有條件使用,但一定要有法官令狀,避免民眾憂慮政府監控。
羅秉成認為,犯罪集團知道打電話會被監聽,因此都改用網路通訊軟體居多,由於使用網路會走電信流,雖然看不到內容,但可以知道IP位置、SIM卡,警方可藉網路流量紀錄追蹤犯罪足跡、反求犯罪行為人的模式。他相信,如果朝野各界都支持新法,加上明年推出的打詐行動綱領2.0,相信詐欺危害會有所減輕。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